原帖由 happy_gemini 於 2009-9-24 17:03 發表 
Right! I like sensible discussion.
1. 好多濫用情況可以發生! 最常見就係有人當呢d offer係quota咁賣或者好心幫人買, 有d人覺得學生證資料/copy冇咁重要, 借/賣俾人用無乜所謂, 但是若代理商要求id copy可能會某些人起到阻止作用, right?
2. you are right! 所以我上面有問, 當個代理商sales要求攞id copy時有冇provide一d文件或係某d terms & condition去證明呢樣嘢係由公司要求而且聲明佢地collect呢方面資料嘅用處.
by the way, 我想順帶一提, 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引言中寫明:
本守則的條文不具法律約束力。不過,如資料使用者違反本守則,則在根據條例進行的任何法律程序中,可引致不利於資料使用者的推定。
3. of course呢樣係消費者權益, 至於何為不平等則需要討論. 我嘅睇法係, 呢個promotional offer唔係for general public, 只係for某一批特定identify咗身份嘅人, 所以公司係有權要求一d文件去確認身份! 相反, 如果個offer係for general public, for all customers,咁我就覺得佢無此需要!
1. 你推論出 "若代理商要求id copy可能會某些人起到阻止作用", 即係你也認為 留ID COPY 比佢地間公司係有潛左風險? 不然, 我就唔明你點得出呢個結論.
2. 我當日即場問過, 佢地只係話比 HP 作"VERIFY" 身份用, 咁我本人現場去到, 就VERIFY 唔到我係本人. 仲有, 佢地份 "IMPORTANT NOTES" 係冇寫過拎左D 個人資料去做乜野的.
3. 既然我本人去到現場, 也出原了ID, 這不算是"IDENTIFIED" 的可認購人仕嗎?? 你所提到的公司, 我唔知你係指 HP 有權 定係間 代理 (唔知邊間) 有權, 都係無白紙黑字寫明要留 ID COPY.
另外, 個OFFER 係PUBLIC 與否, 不大相關. 你去出個電話上台, 都要留個人資料啦. 唔通呢D 電訊公司唔係 FOR PUBLIC?
P.S. 很多口語, 請見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