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kentnklee 於 2009-9-24 16:03 發表 
1. 一紙 ID copy 如何成為防止濫用promotional offer嘅一個機制? Mark 低 ID Number, 可否做到同樣效果?
2. 買賣除左雙方願打願捱, 仲要在唔抵觸香港法例下進行, S&P 上有冇收集個人資料聲明? 所以想要私隱專員意見,
3. 消費者有權voice out 一些自己認為交易上不平等的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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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ght! I like sensible discussion.
1. 好多濫用情況可以發生! 最常見就係有人當呢d offer係quota咁賣或者好心幫人買, 有d人覺得學生證資料/copy冇咁重要, 借/賣俾人用無乜所謂, 但是若代理商要求id copy可能會某些人起到阻止作用, right?
2. you are right! 所以我上面有問, 當個代理商sales要求攞id copy時有冇provide一d文件或係某d terms & condition去證明呢樣嘢係由公司要求而且聲明佢地collect呢方面資料嘅用處.
by the way, 我想順帶一提, 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引言中寫明:
本守則的條文不具法律約束力。不過,如資料使用者違反本守則,則在根據條例進行的任何法律程序中,可引致不利於資料使用者的推定。
3. of course呢樣係消費者權益, 至於何為不平等則需要討論. 我嘅睇法係, 呢個promotional offer唔係for general public, 只係for某一批特定identify咗身份嘅人, 所以公司係有權要求一d文件去確認身份! 相反, 如果個offer係for general public, for all customers,咁我就覺得佢無此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