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你時間多,我就冇咁好心情慢慢等.
YANG 發表於 2012-3-23 16:19

所以你覺得你既超人傳說就因此合理了.....!?

CHING你睇太多漫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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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關事喎  我一開始係鬧 點解報左警唔執法咋喎     後期引申落去既討論  有問題? ...
乜都唔識 發表於 2012-3-23 15:11



警察有執法, 呢d叫彈性執法.
正如見你泊係路邊, 叫你走, 一樣係執法. 執法唔係下下抄牌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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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CheeseJai 於 2012-3-23 16:28 編輯
呢度實在太多懶正義嘅鍵盤戰士,此地不宜久留,出去開工先.
我的話即此為止.. ...
YANG 發表於 2012-3-23 16:22



    老實... 我覺得懶正義既係閣下你, 鍵盤超人你當之無愧..... 話犯法一定要被制裁無得酌情....

但你自己就可以用非常手段, 2把尺分別真係大到無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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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覺得你既超人傳說就因此合理了.....!?

CHING你睇太多漫畫了
CheeseJai 發表於 2012-3-23 04:22 PM



    我從來唔睇漫畫嘅..
真係出去開工喇,夜D有時間或者會做下CD-R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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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 我覺得懶正義既係閣下你, 鍵盤超人你當之無愧..... 話犯法一定要被制裁無得酌情....

但你 ...
CheeseJai 發表於 2012-3-23 04:24 PM



    So?任你怎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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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任你怎樣說..
YANG 發表於 2012-3-23 16:32



    大家咁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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呢個殘障婦人, 之前以經响第二個論壇到比人擺上網. 人地泊咗個傷殘位就用車BLOCK住人, 仲要話人同報警, 真 ...
Ponya 發表於 2012-3-22 11:30

如果冇人泊左入去傷殘位, 佢有得block人再報警咩?
冇得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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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有執法, 呢d叫彈性執法.
正如見你泊係路邊, 叫你走, 一樣係執法. 執法唔係下下抄牌既. ...
mcdull 發表於 2012-3-23 16:23



    所以咪搞出左三個鍾所謂禁固事件  唔抄牌唔知點解過唔到婦人果關,
係咪P仔講過D難聽既說話, 又可能婦人日日番到家下面,傷殘位都被非傷殘者車輛霸佔谷左好耐,
一定要俾個教訓佢咁呢?  大家都唔知  所以咪要理智D去睇囉  
轉貼其他論壇一位輪椅人士佢既睇法

作為一個前 26/46 人, 現任 輪椅人, 對呢件事我咁睇.
1.        對於一個健全人, 行多一百幾十公尺, 完全唔覺有乜問題, 但是對於腳部傷殘者, 不論單腳or雙腳, 用單叉 or 雙叉, 行多十幾二十公尺都辛苦. 辛苦既唔止腳, 連手, 膊頭, 腰 都辛苦. 案中女傷殘者楂私家車, 好可能系用叉行路, 而o個車位可能系離佢屋企最近者.
2.        全港九新界, 所有路邊泊位, 公眾/私人停車場, 政府機構停車場 全部加埋, 每500個車位都唔知有無一個傷殘車位!  1000個路邊泊位都唔知有無一個 傷殘者上落車位!  而呢D車位/上落位, 有90%時間系被 非傷殘者車輛 佔用! 尤其是 傷殘者上落車位 好多時被貨車/van仔佔用, 因為該處為方便輪椅上落而在路面同行人路之間設有斜坡, 亦最o岩佢地推車仔. 到夜晚, 呢D位更加系 100% 被非法佔用.  我自己就試過幾次搭復康巴在 傷殘者上落車位 落左車之後因為被D違泊者阻住上唔到行人路而要兜大圈先返到屋企!
3.        如果我問你, 頭先你行過o個路口, 行人路落馬路有無斜坡, 你一定唔知, 但是對輪椅人來講, 就非常重要. 無斜坡的路口, 電輪or 無照顧者的 手輪 根本過唔到 ! 所以我地要死記邊D路口過唔過到. 對於未去過or無把握地方, 我會事先查看google地圖.
4.        但是偏偏就有好多司機好鍾意將架車對住個過路斜坡位泊到正一正, 完全封住過路位斜坡! 對健全人, 行過些少, 落一級, 甚至跨欄就可以過馬路, 但對輪椅人 或者 用叉人, 可能系 死路一條!
5.        以上情況, 健全者系完全唔覺, 但是輪椅人每日都會遇到幾次. 已經系好煩惱! 呢D車, 多數無人, 或司機不在. 如果系無得兜路走, 唯有系度死等. 隨時准備等幾個鐘, 落雨or大太陽晒仲慘! 等到個司機返來, 佢會完全唔覺有乜問題, 眼尾超下你, 開車走人! 佢可能心諗:隻傻佬唔知响度做乜!
6.        最混帳有次, 架貨van封住過路位, 但是車前後都有幾呎空位, 司機在裡面睇報紙, 我哎佢 唔該前少少我過, 佢望下我 繼續睇報紙, 有途人幫我同佢講, 佢就拴埋窗玻璃. 唯有報警. 好彩當時個阿sir無酌情處理, 系來到即抄牌, 唔使解釋, 無情講.
7.        案中違泊架車, 如果之前未見過佢違泊該位, 而且當我講明因由就即刻 say sorry 開走, 我覺得系無心之失, 或一時貪方便, 無須追究. 但系如果系經常性為貪免費而泊該處, 就一定要俾個教訓佢.

我諗案中傷殘司機可能就系因為成日都遇到呢的不知所謂的麻煩, 已經好煩惱, 一下爆哂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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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喇 高登仔 you win ok?
乜都唔識 發表於 2012-3-23 13:30

其實我系想你明白一點,你站在傷殘人士既立場,認為法律系至高無上既
我地可能覺得冇乜嘢,因為P仔已經肯讓出來
同樣地,我站在一個攝影師既立場,我會覺得你亂用人地既相好唔尊重
其實你已經侵犯左版權條例,侵犯左張相既版權及使用權
但系你既立場就系網上大把人亂咁用,冇問題

只要唔同處境,你就將自己所崇拜既法律侵犯得徹徹底底
咁要我地點相信你既所為既法律價值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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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咪搞出左三個鍾所謂禁固事件  唔抄牌唔知點解過唔到婦人果關,
係咪P仔講過D難聽既說話, 又可能 ...
乜都唔識 發表於 2012-3-23 16:39



同情傷殘人士既處境, 但香港地都唔係咁冷血既, 以我渣車咁耐所見, 好多人都唔會泊傷殘位, 就算冇位, 寧願double parking. 當然有d死o靚仔唔識死. 但係主流司機呢方面好節制. 有次我去食飯.. 小白鷺餐廳, 餐廳個人叫我泊傷殘位 (其他位full). 我問左好幾次佢話冇問題我先敢泊, 個心仲成日掛住, 拿拿林食完走人. 唔係話邊個啱與錯, 係要大家學識遷就. 如果個個受委屈就要報復, 咁大家都冇好日子過. 我唔理事主之前受左幾多苦頭, 我地只可以單一事件去睇. 實情係P牌泊錯位, 唔理佢係貪方便定其他原因. 係錯就係錯. 所以影相 call 警察100%合理. 警察來到, 依正常標準執法, 當時決定請司機離開, 合情合理合法.  事主攔車唔比人出入, 我睇唔到任何道理.  佢覺得警員處理不當, 可以去投訴警員, 又變得合理. 但點都唔係做人肉路障.

傷健人士係香港已經受到唔少專重, 我明白我唔會切身體驗得到, 但我可以同其他地方比較得到. 如果你要話雖然大部份車主係好人, 但總有害群之馬, 我亦可以講, 都有傷健人士係濫用社會對佢地既幫助. 所以, 都係互相忍讓先係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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